律师资料
陈薇
陈薇律师

加载中...
  • 执业证号:11101200911403148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北京-朝阳区
  • 手机:4000-110-148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陈薇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访客
友情链接

因不可抗力而未履行合同的能要回已付定金吗?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23 01:56)     点击:165

  

  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合同的,该方已支付的定金能要回。根据法律规定,因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不适用定金罚则。所以接受定金方应返还定金。

  相关法律可参考: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不适用定金罚则。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,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,适用定金罚则。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,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。

发表评论
陈薇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
陈薇律师主页